我省正采取检验检疫机构对加工厂及果蔬种植基地的卫生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实施监控、监督企业按照“公司+基地+标准化”的管理模式等六项措施,全面推进供港澳果蔬种植备案基地建设工作,确保供港澳果蔬质量安全。
其他措施还包括:按照属地检验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加工企业采取在云南省直接申请报检的出口方式,便于检验检疫机构“一站式”把关服务;督促企业加强自身实验室建设,在果蔬种植及加工期间能进行常规的农残检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加强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实行供港澳果蔬收购加工厂、种植基地质量承诺和红黑名单制度;云南检验检疫局与深圳、广东、珠海检验检疫局合作建立云南供港澳果蔬产地与口岸联合监管的新模式,以实现对云南供港澳果蔬从种植、生产、加工到出境全过程的安全卫生质量监控;对供港澳果蔬加工厂或种植基地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其产品被港澳地区通报或出口前被检验检疫机构检出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将施行暂停报检、取消加工厂卫生登记证和种植基地备案资格等处罚。
云南是果蔬生产大省,供港澳果蔬占港澳市场总量的三分之一。多年来,我省一直高度重视供港澳果蔬质量安全,经深圳检验检疫局和香港食环署多次抽查农残都合格过关,使云南产的果蔬品质和价格在港澳地区有很强竞争力。今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管理的通知》,明确了从今年10月1日起,对供港澳果蔬实行强制备案制度,货源必须全部来自检验检疫备案的种植基地。为使我省10月1日起对供港澳的果蔬不因实行强制备案制度而受到影响,省检验检疫局与省商务厅、省农业厅及深圳检验检疫局联合在昆明召开了全省供港澳果蔬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备案基地建设。目前,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生产企业的积极参与,全省共有21家企业27块基地3.4万亩的蔬菜面积和9个果园1.1万亩水果面积,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的备案,另有8家企业10块基地约2万亩蔬菜和6家企业6个果园约0.8万亩水果正在积极备案。预计年内备案的本土企业达到50家,备案的基地面积达到10万亩,带动农户生产面积100万亩,50家企业供港澳果蔬40万吨,占全省供港澳果蔬总量的80%以上。 刘 红 陈保江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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