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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10 8:31:33 |
近年来,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任务,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新农村建设的稳步发展。
针对我省地区间发展不平衡、贫困面较大的实际,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三农”问题加强立法和监督,出台了《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为确保中央和省委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省人大常委会在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多次对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涉农收费项目等情况进行调研和视察,同时对我省贯彻实施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森林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去年底,检查组重点对全省2006年102.4亿元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现场抽查。根据情况,今年初,省人大常委会督促协调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的投入,从而使今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支农支出调整为19.07亿元,比上年增长9.53%。同时,在省级年初预算新增项目支出中安排8.9亿元用于“三农”,占省级年初预算新增支出总量的63%。省财政还根据“三农”问题的实际,不断追加支农财政,截至6月底,省财政已追加了支农预算1.6亿元。
新农村建设全面展开后,省人大常委会加大了对水利基本建设、村村通工程和“润滇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听取省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多次组织视察组对“润滇工程”开工建设的大中型水库、中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山区“五小水利”工程、高稳产农田、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农村公路(渡口)改建(造)、农村客运站和沼气池新建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要求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在原有投入增加的基础上,今年再筹资10亿元,用于加快以“润滇工程”、“五小水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干渠防渗为重点的水利建设。此外,在争取国家安排10.5亿元的基础上,调整安排省级预算内资金4亿元和交通规费0.8亿元,用于改建农村公路8000公里、边境县通村公路硬化路面1000公里,以及新建沼气池20万户、农村改灶10万户和解决1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是省人大常委会关注的重点。去年,省财政在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方面给予了资金倾斜,安排了16.8亿元资金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省级财政筹集4.48亿元补助资金,将1400万农民纳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筹措1.2亿元资金用于全省107万农村特困人口的救助补助。“钱是怎么用的、事是怎么办的、效果怎么样?”对此,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分批带队,分赴全省各州、市,对我省开展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试点情况、农村社会保障补助和抚恤救助情况、“绿色证书工程”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进行检查和视察。根据检查和视察情况,督促省政府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工作,争取在年内完成80万平方米的农村中小学危房的排除、120个乡镇卫生院的改建、近6000个无业务用房的村卫生室建设,力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3000万人以上,同时力争将全省228.4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畴,逐步让广大农村贫困群众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范之能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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